在剛剛過去的世界標準日之際,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,集中發布了100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有關情況。其中包含9月1日實施的《銀行安全防范要求》(GA38-2021)。
據介紹,《銀行安全防范要求》(GA38-2021)代替GA38-2015《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要求》、GA745-2017《銀行自助設備、自助銀行安全防范要求》、GA858-2010《銀行業務庫安全防范的要求》,部分代替GA1003-2012《銀行自助服務亭安全防范要求》、GA1280-2015<自動柜員機安全防范要求》。
據了解,《銀行安全防范要求》(GA38-2021)為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性標準,是銀行營業場所、自助設備、自助銀行、業務庫、保管箱庫、聯網監控中心、數據中心、數據機房、設備間等重點防范場所和部位安全防范設施建設、審批驗收、日常檢查、安全評估的依據。
該標準突出體現了重點金融場所的管控防范新要求,是按照國家標準化工作改革的要求,將《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要求》《銀行自助設備、自助銀行安全防范要求》《銀行業務庫安全防范的要求》等與幾項銀行相關的標準整合而成,結合了當前銀行業務的發展、服務理念的更新、工作模式的轉變和新技術的應用,進一步對銀行營業場所、自助設備、自助銀行、業務庫、保管箱庫、數據中心等重點場所和部位提出了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的基本要求,是銀行安全防范設施建設、審批驗收、日常檢查、安全評估的基本依據。該標準的發布實施,將進一步提升銀行的安全防范水平。
《銀行安全防范要求》(GA38-2021)適用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安全防范系統建設與管理,其他金融機構、保安押運公司的相關安全防范系統建設與管理可參照執行。起草單位包括公安部治安管理局、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、北京市公安局以及幾家重點銀行機構。